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、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湘教发〔2026〕13号)、《湖南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教字〔2026〕22号)等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、组织开展转专业教育与咨询、相关资格审查及遴选录取工作。
组长:院长、院党委书记
成员:副职院领导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教研室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新工科办主任、学办主任、院教务秘书。
二、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
专业名称 |
接收人数 |
|
2025级 (平级转入) |
2026级 (留级转入) |
|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|
43 |
8 |
自动化 |
0 |
0 |
电子信息工程 |
0 |
0 |
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|
6 |
8 |
测控技术与仪器 |
0 |
/ |
合计 |
49 |
16 |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《湖南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教字〔2026〕22号)等相关规定,仅面向2025级学生。
(二)学院补充规定
1、申请转出专业基本要求
(1)若某专业学生申请转出的人数,不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0%(含),则所有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获得转专业转出资格。
(2)若某专业学生申请转出的人数,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0%,则按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,平均学分绩点高的同学优先申请转出。对于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同学则依次比较《高等数学》、《大学英语》课程的成绩,成绩高的优先转出。
2、接收转入专业基本要求
(1)高考选科要求:申请转入我院所有专业的学生,高考首选及再选科目须为物理+化学组合。
(2)在校成绩要求:
申请平级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,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%(含)且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.0;
申请留级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,且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%。
四、遴选办法
(一)资格审查
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本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,初审结果报教务处审定;并认可教务处对其他学院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结果。
(二)录取办法
申请转入学生符合我院公布的转专业工作细则要求,且申请转入学生数在我院专业接收计划数内,学院予以录取;如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我院专业接收计划数,学院通过面试综合评价遴选。
1、面试综合评价
(1)面试地点:电气楼四楼。具体安排会提前一周通知,请保留手机信息畅通,详见https://dqxy.hnie.edu.cn/index.htm。
(2)考察内容:综合能力及专业潜力,重点考察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习潜质,包括对专业理解、兴趣、心理素质、个人在信息技术方面的特长、已有成果及未来学习规划等。
(3)面试形式:个人介绍、专家问答。
(4)面试时长:5-8分钟。
2、遴选流程及注意事项
院教务办对拟转入专业学生进行条件审核;
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开展面试综合评价;
根据面试综合评价结果,同时考虑优先条件,确定转专业名单并公示;
面试缺席者,视为自动放弃转入相关专业的资格。
3、优先条件
对于在专业领域展现出突出潜质或综合能力的学生,在提交申请表时随附相关证明材料,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,可纳入优先考虑范围。
竞赛获奖:获得与电气、电子、自动化、计算机等相关教育部A类学
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;
(2)项目经历: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;
(3)专利授权:以第一发明人授权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;
(4)学业成绩:修读的高等数学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,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32分及以上;
(5)其他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认定的高水平专业特长成果。
五、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
时间段或时间节点 |
工作进程 |
9月8日前 |
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申请表(含附件材料)纸质材料至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李迪球老师处 |
9月11日前 |
转出学院完成审核、公示、材料报教务处 |
9月21日前 |
转入学院完成审核及遴选、公示、材料报教务处 |
六、其他
(一)本细则由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(二)学生需对自己所填数据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若发现作假,取消转专业资格。
(三)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湖南工程学院转专业相关文件精神执行。
(四)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,以学校文件为准。
七、联系方式
(一)地点:电气楼401
(二)联系人及方式:李老师(0731-58688101)
(三)转专业教育与咨询: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曾老师(13874957265),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张老师(15387538823)
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
2026年6月28日